遼寧省拍賣行業協會議事規則
為規范本會重要事項議事行為,根據本協會章程和工作特點,特制定協會議事規則如下:
一、議事的基本原則
1、民主集中制原則。
根據事情的性質,確定參與議事人的范圍,在民主議事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集中統一的意見。
按照本會章程和會議制度的規定形成會議決議。會議形成的決議,任何個人無權推翻。
二、各級組織機構議事的范圍和權限
1、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制定和修訂章程;
制定和修改會費收取標準和管理辦法;
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理事;
聽取和審查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制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舉行學術活動;
決定協會的解散等重大事項;
討論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2、理事會
討論決定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及籌備工作安排;
討論通過提交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文件和報告;
研究制定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工作計劃;
研究決定本協會內部業務機構的設置及協會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和任命;
研究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對協會成員與職員的獎勵和處罰;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標準;
決定理事會成員的增加與調整,決定吸收會員入會與除名事項;
決策和處理協會其它重要事項;
討論制定本行業的行規行約;
3、會長會議
討論決定召開理事會及會議的籌備工作;
討論通過提交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文件和報告;
研究制定執行理事會決議的工作計劃;
研究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對協會成員的獎勵與處罰;決定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標準。
決策和處理協會日常重大問題;
決策和處理協會應急性事務;
會長、秘書長認為需提交會長會議討論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各類會議的召開、出席、表決和生效
(一)各類會議出席人
1、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出席會議的人員為各會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2、理事會會議:出席會議的人員為理事本人或授權代表;
3、會長會議:出席會議的人員為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本人。
(二)會議的合法和決議生效
1、各類會議達到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決權的應出席會議的人數參加時,會議為合法召開;
2、會員大會審議的事項,經到會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3、理事會審議的事項,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三)表決方式
1、各類會議審議事項原則上應采取書面表決方式;
2、各類會議審議事項應當在會議期間進行表決;
3、為提高議事辦事效率,對可以不通過召開會議表決的事項,或者會議已經審議但未表決的事項,可通過傳真方式或者會員單位將表決書送達本會的方式進行表決。
四、議事程序
1、會議由秘書處發起,秘書處負責提前將會議討論涉及的材料發給參會人。
2、各類會議必須有明確的議程,主持人應在會議開始時先向與會人員介紹本次會議的議題和議程。
3、根據需要,可對上次會議決議和布置的工作進行小結,也可適當形式予以通報。
五、各審議事項的執行和貫徹
各審議事項一經表決通過,本會會員單位與本會辦事機構均應積極貫徹執行。
六、議事紀律
1、各類會議應由符合參會資格的人員本人參加,原則上不得派代表參加。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會的,應當于會議召開的前1天向本會秘書處書說明,授權委托代表參加;
2、會議尚未形成決議的內容,應保密的內容不得對外傳播,防止造成不良影響。
七、會議審議材料和反饋意見的傳遞
1、各類會議由本會制作相應的會議文件,形成會議紀要;
2、本會與會員單位來往的各種文書,各會員單位應當指定人員簽收和處理;
3、會員單位報送、回復本會的各種文書,應當加蓋單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