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服務業委關于開展2014年度
拍賣企業監督核查工作的通知
遼服函〔2015〕11號
各市、綏中、昌圖縣服務業委: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拍賣行業管理,規范拍賣企業經營行為,促進拍賣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和《遼寧省拍賣企業監督核查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14年度拍賣企業監督核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二、時間安排
核查工作從2015年1月12日開始,到3月31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1.企業自查與數據核對階段(
2.初審階段(
3.審查核定階段(
三、監督核查工作重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本年度監督核查重點為:
(一)企業運營情況。包括企業運行的基本情況、主要經營指標完成情況,是否能夠正常開展拍賣經營活動,有無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后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自行歇業等情況。
(二)企業經營資質情況。包括注冊資金是否足額到位、拍賣師配備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有無擅自變更備案登記事項或出租、出借、涂改、自行轉讓《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等行為。
按照《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有關規定,本年度不再對拍賣行業從業人員配備情況進行核查。
(三)依法合規經營情況。是否能夠按照《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規定要求開展業務經營活動,有無不履行瑕疵說明義務、拍賣企業員工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拍賣活動、拍賣人或拍賣師與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不按規定進行公告與展示、不按規定制作拍賣筆錄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企業信息報送情況。包括信息報送是否及時、準確、完整,有無虛報、瞞報、漏報、遲報現象,核查數據與通過全國拍賣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上報數據是否銜接一致。凡發現未按期通過全國拍賣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上報有關信息數據的要限時補報,確保上報信息真實準確。
(五)有問題企業的整改情況。凡上年度核查未合格被責令整改的企業,須在規定期限內就整改進展情況及取得的效果提交專項報告。
要求企業在自查報告中對上述情況依次作出說明。
四、企業應提交的監督核查材料
(一)《2014年度拍賣企業監督核查報告書》(附件1);
(二)《2014年度拍賣企業經營情況表》(附件2);
(三)《2014年度拍賣企業財務狀況表》(附件3);
(四)拍賣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復印件(原件由市(縣)服務業委核對后當場退還);
(五)注冊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六)《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副本原件(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到期的應同時提交正本原件,以便換發新證);
(七)工商部門出具的拍賣企業2014年度舉辦拍賣活動備案登記表復印件。
上述材料,請按順序依次夾列在《拍賣企業監督核查報告書》內,不用裝訂。各企業要統一使用省服務業委印制的報告書,不得以自制表格上報。
五、有關要求
各拍賣企業要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對上一年度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實事求是向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提交各項核查材料要做到項目齊全、字跡清晰、情況真實、數據準確、內容完整。
各市(縣)服務業委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監督核查材料的審核工作,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退回重報;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疑點或不能正常開展拍賣經營活動的企業要逐一進行現場核查,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查明情況,提出明確處理意見,保證核查工作取得實際效果。監督核查期間省服務業委將組織人員對部分拍賣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遼寧省服務業委員會
2015年1月19日